舟山中学2013年美术特长生招生章程 为使学校的美术教学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,依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我校2013年招收美术特长生,现将有关章程公布如下: 一、招生人数:3人 二、招生对象:2013年舟山市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、招生要求:具有美术特长或有美术兴趣 四、报名时间:6月4日前。考试时间和地点:6月18日下午1:00---4:00,舟山中学杨存国人文馆4楼画室(临城定沈路285号)。 五、 考试内容: 石膏头像 六.考试注意事项 1.随带中考准考证。 2.比赛现场提供素描纸、画板、画架,其他绘画用具自备。 3.比赛迟到半小时及以上的,按自动弃权处理。 4.考试成绩由专家组根据作品质量确定。 5.专业总分为100分(本次专业通过最多12人,如专业水平达不到我校招生要求,减少专业通过人数)。 6. 邀请市教育局监察室同志全程监督。 七、录取要求: 1.考试成绩通过的有资格作为舟山中学2013级艺术特长生录取,但同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 ①通过专业测试 ②2013年全市中考成绩总分2达到550分及以上; ③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对“是否愿意以美术特长生录取”栏作确认。 八.录取说明: 1.专业分+中考成绩总分2,从高到低录取。如录取总分相同,以专业分数排序,如录取总分和专业分数相同,以中考成绩总分2排序为准。 2. 若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少于3名,按实录取。 报名电话: 2686228; 26862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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